【新闻简报】最新法令情报(2025年5月号)-全国版
【2025年4月公布的主要法令】
■全国
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自2025年4月16日起实施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504/t20250424_1397358.html
版清单将事项数量从2022年的117项减少至106项,删除了11项。全国性管理措施从486条减少至469条,地方性措施从36条减少至20条。新版清单对市场准入事项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明确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措施的法定依据。清单强调市场准入的规范化和便利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综合监管,防止违规进入行为。新版清单还纳入了新业态和新领域的管理措施,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电子烟等。
2.关于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4月17日公布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hehuibaozhang/zcwj/202504/t20250417_540624.html
通知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各地需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分阶段实现工伤职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目标是到“十五五”末,所有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均支持跨省直接结算。结算范围包括住院工伤医疗费、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4/content_7022018.htm
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投资融资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鼓励开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4.中国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部分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547353/content.shtml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8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打包”修改、废止,自2025年3月27日起施行。
本次集中修改、废止的主要内容有:结合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关规定,删除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选择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等。
此外,证监会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553570/content.shtml
《规定》一是明确两类豁免范围,一类是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信息,另一类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二是规定三种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时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三是压实公司责任,要求制定披露豁免制度,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报送登记材料。四是强化监管约束,对未按规定建立制度、不符合条件豁免披露,甚至利用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依规处理。
6.《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0eb6d32af2e3486e98a8543d5447a314.html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
征求意见稿创设性地增加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一是明确了经营者在保护自身商业秘密方面的主体责任。二是对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政保护措施帮助经营者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作出规定。三是对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间加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和有效衔接作出规定。四是对行业组织加强自律引导、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以及鼓励社会监督等内容作出规定。
7.《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4/t20250424_693977.shtml#2
《解释》共31条,分为五部分,明确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犯罪的入罪标准和处罚条款。商标犯罪方面,明确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商标等认定标准;专利犯罪方面,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具体情形;著作权犯罪方面,明确未经许可复制发行的认定标准;商业秘密犯罪方面,明确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的认定标准;共性问题方面,规定共同犯罪、罚金适用等标准。
8.《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4月2日公布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wjs/art/2025/art_3bb875e8456040d08eddc8d1169c66c4.html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规定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范围、报送时限、报送层级,网络交易合规数据利用和管理等内容。其中,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每年1月、7月,向平台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违法行为线索数据自平台相关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行政执法协查数据按照《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报送;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数据按照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报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依法用于监管执法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可以要求平台经营者更正、补充数据。
9.关于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442770/index.html
公告规定,携带需申报物品的人员应填写《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通关;未携带者选择“绿色通道”。进出境时,电子申报与纸质单具有同等效力,支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渠道预先填写。申报情形包括携带禁限物品、超过限额货币、动植物等。公告同步废止2007年第72号公告,旨在便利通关并强化监管。
10.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自2025年4月4日起施行。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9603/content.html
《公告》对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施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即买即退”作为一项便利服务举措,是“离境退税”政策的升级优化,该举措前期先后在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深圳等地开展试点。
《公告》指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现场领取等额退税款;旅客离境时,海关核验旅客身份和退税物品;退税代理机构审核购物退税信息无误后,当即解除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并办结离境退税事项。《公告》还明确,有意愿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退税商店,在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商谈一致后,即可成为“即买即退”商店。
11.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自2025年5月6日起实施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442700/index.html
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青岛、广州、黄埔等地的相关海关。公告优化了申报流程,将“两步申报”与“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整合,允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报并取消部分项目勾选。新增必填项目并调整“商品编号”至10位。企业可在概要申报阶段上传相关文件并实施担保扣缴。动态调整“两步申报”负面清单,并调整适用企业范围为非失信企业。
■北京市
12.《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指引》
https://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743572693/
《指引》共八章二十三条,涉及总则、交易标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合同、交易安全、交易管理与争议解决、附则八个部分,立体化覆盖了数据知识产权交易的各流程、各环节。
13.2025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工作方案
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2024zcwj/202504/t20250415_4065749.html
《方案》提出28项举措,重点包括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改革,保护公平竞争,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支持经营主体发展,深化京津冀区域协作。具体措施包括制定住所登记管理规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事项清单,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开展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推行柔性执法,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平台企业发展,推进商事制度协同改革,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等。
14.《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
https://www.bjrd.gov.cn/zyfb/202503/t20250328_4047845.html
条例修订主要针对居民住宅火灾隐患,鼓励在住宅内配备火灾报警、灭火器等设备,并推动安装联网监测预警设备。此外,强调单位需安装电气安全防护装置,鼓励居民使用监测预警装置。修订草案还完善了消防监管部门的职责,增加了对社会单位的指导培训责任,统一组织火灾现场扑救,并承担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对于村民自建住宅,草案要求符合消防规划,设置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乡镇政府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上海市
15.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5年3月21日公布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50407/7f5719625d144694a102af29005e47df.html
规定适用于在浦东新区开展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的公司,明确融资租赁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方式。规定简化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的办理流程,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巡查和自查。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6.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若干规定》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5年3月28日公布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50408/25d2cde25bb84f99b59670c1215a49f4.html
规定强调知识产权促进运用应坚持激励创新、开放合作等原则。区政府将加强领导,建立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将提供技术风险评估、法律风险评估等服务。区知识产权部门将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在产业集聚等方面加强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等机构梳理存量专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完善保险补贴机制。
17.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公布
https://rsj.sh.gov.cn/tjypx_17728/20250425/t0035_1432106.html
其中明确,上海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部分对象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项目包括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应当是有利于提高劳动者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技能素质、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项目。
■天津市
4月无相关领域法令新闻发布。
■山东省 青岛市
4月无相关领域法令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