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简报】最新法令情报(2024年11月号)-全国版

【2024年10月公布的主要法令】

 

 

■全国

1.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dfc259631d754256b68c87149538e6a2.html

 

市场监管总局将选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厅、委)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

试点工作将立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迁移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深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切实提升企业迁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实现“一地、一窗、一网、一次办结”。

 

 

2.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工作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103e8ffcbf7246d284b350bc587145ef.html

 

试点工作为期2年,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选取3—5家平台企业作为试点单位,以安全有效的方式向其开放全国经营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数据。试点工作的开展将助力解决平台企业和入驻商户之间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落实信用合规主体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环境。

 

 

3.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10月25日公布

https://www.sac.net.cn/tzgg/202410/t20241025_66030.html

 

《通知》随附件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备案与信息报送指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信息披露指引》。《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明确证券公司应当针对收益凭证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决策授权体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系统,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应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与防范,将收益凭证纳入证券公司整体债务融资额度与期限结构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层面统一的额度授权和管理机制,每日进行流动性缺口监测,等等。

 

 

4.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10月12日公布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SYzhengqiuyijian/202410/t20241012_527227.html

 

意见征求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renshelifa@mohrss.gov.cn)发表意见建议。

《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明确减少不必要材料,规定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优化服务方式,规定了委托鉴定等鉴定方式;压缩鉴定时限,将结论送达时限从20日压缩至15日;规定工伤职工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鉴定均为两级鉴定,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等等。

 

 

5.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25年1月1日实施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shbx/202410/t20241018_527769.html

 

根据新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如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将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该津贴的月标准和支付期限将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并且会随着国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统一调整而同步调整。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在领取期间将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继续就业并按规定缴费,从恢复缴费的次月起,将停止发放病残津贴。

 

 

6.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台企业工会工作指引》的通知

https://www.acftu.org/wjzl/wjzlzcwj/qzwj/202410/t20241028_869696.html

 

《指引》包含总则、组织建设、主要任务及上级工会任务等章节,明确了平台企业工会的组织领导关系、主要任务和上级工会的职责。强调了企业主体、属地落实、全国统筹的原则,要求依法依规、用心用情、循序渐进、积极作为地推进工作。指引的发布,标志着对平台企业工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7.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七批)

国家发改委,2024年10月28日公布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10/t20241028_1394016.html

 

本批通报的典型案例共10件。在案例1中,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主动核查整改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小规模工程建设企业投标问题,废止2019 年12月发布的《关于惠安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取消对投标人注册登记地和设立本地分支机构等方面的违规要求,同时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障碍、限制外地企业承接本地工程项目的文件进行全面摸排,要求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

 

 

8.《关于商标注销程序的指引》

国家知产局,2024年10月29日公布

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95762&colID=66

 

《指引》明确,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闲置商标因长期未投入实际使用,随时可能面临被撤销注册的法律后果。对于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相关主体可以请求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依职权对上述部分注册不当的商标宣告无效。同时,对于构成恶意商标申请的,申请人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处罚信息也将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9.《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程序的指引》

国家知产局,2024年10月29日公布

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95761&colID=66

 

《指引》明确了商标使用许可类型、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程序等方面内容,并明确了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名称变更、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提前终止、商标使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联名合作中的商标交叉使用许可等其他注意事项。

 

 

10.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14日公布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zzcxds/art/2024/art_ee4240e2816a48639567e6cb6d578c2c.html

 

《规则》共二十七条,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举报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核查;举报事项情况复杂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经核查发现有关单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发《提醒敦促函》,督促有关单位整改。

 

 

11.国常会决定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9/content_6977540.htm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知识产权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撑,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两个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2.关于印发网安标委《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文件管理办法、标准参与单位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文件的通知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4年10月21日公布

https://www.tc260.org.cn/front/postDetail.html?id=20241021144234

 

其中,《文件管理办法》共九条,明确《实践指南》版权属于网安标委秘书处,未经秘书处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翻译《实践指南》的任何部分。

 

 

1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领域名词解释》意见的公告

https://www.jcgov.gov.cn/dtxx/ztzl/2023nzt/2023nszjc/jsszzg_50412/202410/t20241022_2051164.shtml

 

《公告》对41个数据领域的名词做出解释。“数据”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在不同视角下表现为原始数据、衍生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数据要素等形式。“数据资源”指具有使用价值的数据,是可供人类利用的新型资源。“数据资产”指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

 

 

14.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133678/index.html

 

《公告》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包括:1.食品、饮料;2.酒;3.纺织品及其制成品;4.皮革服装及配饰;5.箱包及鞋靴;6.表、钟及其配件、附件;7.眼镜(含太阳镜);8.首饰及珠宝玉石;9.化妆品、洗护用品;10.母婴用品;11.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12.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13.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14.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15.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16.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17.工艺品;18.乐器;19.运动用品。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国务院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10/content_6981399.htm

 

《条例》共六章五十条,在贸易便利化措施专章中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增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明确拟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在出口管制各项制度措施专章中明确制定、调整管制清单和实施临时管制的程序和要求,对两用物项出口实施许可,并对申请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严格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细化管控名单制度,建立关注名单制度,完善全链条管控措施。

 

 

16.《“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

海关总署,2024年10月17日公布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1671176/n2884609/c2884646/content.html

 

2024年修订版《指引》对“走出去”纳税人在海外遇到的相关税收政策及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协定进行归纳整理,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总结共性涉税问题120项,相关政策文件截至2024年6月30日。

 

 

1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

https://tfs.mofcom.gov.cn/lfzqyj/art/2024/art_ba2ff46a567e41b085c94a657e28b38c.html

 

《征求意见稿》共十一章八十三条,规定代为办理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业务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理审查义务,主要增加对外贸易活动有关行为规范,规定国家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统一列出对境外服务提供者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明确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制定、发布、调整程序。同时,《征求意见稿》依据有关国际经贸规则增加风险防控措施手段,包括国家基于特定原因可采取除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之外的其他必要措施。

 

■北京市

18.关于印发《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0日实施

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10/t20241009_3914906.html

 

《办法》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程序和审核要求,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等群体。《办法》规定,申请者需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个人就业登记30日以上,通过劳动取得报酬,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外,还规定了停止享受补贴的情形,如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办法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以规范就业状况报告与审核工作。

 

 

19.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

https://bjzcf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12402.shtml

 

2024年版《参考》涵盖五大洲18个国家,以《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履行相关要求为主线,系统阐述了涉外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按照国别划分章节,详细列明了主体资格证明所需文件清单、公证认证办理流程。

 

 

20.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10/t20241018_3923557.html

 

《基准》主要包括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对部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行政检查、对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企业的行政检查、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行政检查五项行政检查事项,并明确相应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

 

 

 ■上海市

21.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https://www.shrd.gov.cn/n8347/n8467/u1ai267763.html

 

《本次上海人大常委会主要对《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进行修改。在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修改中,上海人大常委会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2.《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https://www.shrd.gov.cn/n8347/n8483/u1ai267793.html

 

本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共二十一条,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完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促进国际贸易公共服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明确起草涉及企业等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加强涉企政策制定与清理,完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做好世行评估体系高水平对标改革,等等。

 

 

23.关于落实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https://rsj.sh.gov.cn/tjypx_17728/20241014/t0035_1428141.html

 

《通知》明确政策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与2024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本市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每招用1人1500元的补助,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政策还包括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特别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分配补助资金,并在收到补助后15日内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24.关于新增2024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1012/a7f8d133f8fa4728b72b71ac424e82fa.html

 

《通知》明确,将“制定促进上海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上海高质量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行动方案”“制定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上海段)建设保护规划(2024—2030年)”和“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评审表彰办法”,新增为2024年度上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5.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8日公布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1028/f37fc434184c4a3ca39552f3508f3079.html

 

《规定》共二十一条,确定了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综合裁量后的适用规则,强调了适用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规范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内容,完善了当场处罚案件的后续管理问题。

 

 

■天津市

10月无相关领域法令新闻发布。

 

 

■山东省 青岛市

10月无相关领域法令新闻发布。

 

2024年11月12日 18:00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