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简报】最新法令情报(2024年3月号)-全国版

【2024年2月公布的主要法令】

 

 

■全国

1. 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2月1日公布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0/n16436141/c29948389/content.html

 

本通知宣布对28项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失效,其中包括《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4号)、《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5〕293号)等。

 

2. 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扩大部分国家人员免签入境海南事由

2024年2月9日公布

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631645/content.html

 

决定扩大俄罗斯、英国、日本等部分国家人员免签入境海南事由。

上述国家人员因商贸、访问、探亲、医疗、会展、体育竞技等需要(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免签入境海南停留不超过30天。入出境口岸为国家设于海南省的所有对外开放口岸,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停留计算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

 

3.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4年2月2日公布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673704/index.html

 

本批公布的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主要包括《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未通过认证决定书》《未通过复核决定书》《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信用修复申请回执》《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

 

4. 关于就《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2月7日公布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2/7/art_75_190214.html

 

意见征求截至2024年3月9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tiaofasi@cnipa.gov.cn)发表意见建议。

《修订意见稿》主要做出如下修改:一是贯彻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衔接;二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最新修订内容,对《规程》受理、审理和决定等部分进行适应性修改;三是配合知识产权法规规章的修改,就有关新增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可申请复议,在《规程》中进行明确;四是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工作的特点和实践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5. 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2024年2月5日公布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kzcfb/202402/20240203472081.shtml

 

明确二手车流通企业应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能力,雇佣至少3名鉴定评估专业人员;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需提交包括二手车出口业务未来三年发展计划、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在内的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申请书,流通企业需提交经营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二手车鉴定评估专业人员能力证明及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汽车销售或贸易情况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走私、非法拼(组)装等十种情形的车辆禁止出口。

 

6.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2月26日公布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1a556c20db1b4e19a12578044db0558e.html

 

围绕提升工业企业数据保护、数据安全监管、数据安全产业支撑三类能力提出11项重点任务,明确要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存在重要数据的企业落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识别报备重要数据、实施分级防护、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开展风险事件监测与应急处置等要求,强化重点企业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推进数据安全技术手段建设。未来工信部将推动政产学研用各方协同提升数据安全产业支撑能力,加大技术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应用推广和供需对接。

 

7.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2月8日公布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4/art_1dfab59163474e02bf6fc9fd19c79b7a.html

 

意见征求截至2024年3月9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zfjcjsc@samr.gov.cn)发表意见建议。

市监总局总结全国食品安全执法实践,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同时公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两个附件。

 

 

■北京市

8.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7日公布

https://sw.beijing.gov.cn/zwxx/zcfg/zcwj/202402/t20240207_3558561.html

 

《若干措施》是综合性的稳外资政策,共八部分26条。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若干措施》明确,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要试点探索便利化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依法合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资金跨境流动便利。

 

9.关于对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裁量权基准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zjxx/202401/t20240130_3549097.html

 

意见征求截至2024年2月8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fazhichu@scjgj.beijing.gov.cn)发表意见建议。

公布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其他行政权力裁量权基准》,其中,行政许可部,对23项行政许可职权进行梳理,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部分分别对2项行政确认职权、14项其他行政权力进行梳理,行政强制部分主要对39项行政强制职权进行梳理。

 

 

 ■上海市

10.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0日公布

https://scjgj.sh.gov.cn/056/20240220/2c984a728d8c5004018dc56e95df0c0d.html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凡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自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sh.gsxt.gov.cn)报送2023年度报告。

 

11. 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4年2月6日公布

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2/t20240218_3928665.htm

 

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12.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2月8日公布

https://www.lingang.gov.cn/html/website/lg/index/government/file/1756018881550389249.html

 

共七章二十一条,明确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数据跨境活动过程中,应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主动识别申报重要数据;将围绕汽车、金融、航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以跨境需求最迫切的典型场景为切入口,对跨境数据进行分类管理;跨境数据分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3个级别,核心数据禁止跨境,重要数据形成重要数据目录,一般数据形成一般数据清单。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对数据处理者的数据跨境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抽查

 

13.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3日公布

https://scjgj.sh.gov.cn/152/20240223/2c984ad68dc5feea018dd582630b7a01.html

 

提出要全面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生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远程登记注册实名认证,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年度报告、电子投标、银行开户、宽带办理等应用;优化升级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构建以“登记电子地图”系统为底座的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新模式;探索推出企业名称专属人工智能帮办服务;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完善协助执行涤除机制;全力支持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首创性改革、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长三角经营主体登记一体化等。

 

14.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3日公布

https://scjgj.sh.gov.cn/948/20240228/2c984ad68deaff92018ded46308305d1.html

 

共五方面二十六条,要求深化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工作,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加强重点监管执法,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创新举措。

 

■天津市

2月无相关领域法令新闻发布。

 

 

■山东省 青岛市

2月无相关领域法令新闻发布。

 

2024年3月13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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